出售旧基金份额:得益于2009年之前的祖父待遇,免税
任何在 2009 年之前购买证券的人都可以免税出售!了解如何从这种税收优惠中受益。 #投资#TaxSavings

出售旧基金份额:得益于2009年之前的祖父待遇,免税
2009年之前旧基金份额的征税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前购买且仍在投资组合中的投资基金或 ETF 可能会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尽管对资本利得全额征税,但考虑到储蓄津贴,旧股仍受到一定的祖父法保护。如果在 2009 年之前出售,这些旧股票仍然免税。
2009年以来的税收调整
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证券的利润一般需缴纳预提税。然而,在此日期之前购买的遗留股票仍然免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此项免税仅在有限范围内适用,即通过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的价值增加最多 100,000 欧元。
出售旧股时的税费计算
出售旧股时的税收计算似乎很复杂。一个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点:2009 年之前购买的价值 1,000 欧元的投资基金或 ETF 的份额,被虚构地以当前价格出售。如果2023年实际出售,托管银行将扣除免税利润,仅对剩余利润征收预提税。 100,000欧元的津贴可以通过纳税申报表申请。
免税和进一步出售旧股
出售旧股时,豁免金额仅减少相应的利润。剩余金额可用于后续年份的进一步销售,直至用完。 2009年之前出售老股时,必须密切关注税务规定,才能享受税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