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进口商的消费者:欧盟以外产品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据www.mdr.de报道,图林根州消费者中心消费者法部门负责人Ralf Reichertz指出,在欧盟以外购买产品并将其带入德国市场的最终消费者理论上可以被视为进口商。这意味着如果发生损坏(例如由于产品缺陷),他们可能要承担责任。其法律依据是《产品责任法》第 4 条第 2 款,该法也适用于最终消费者。赖彻茨表示,问题在于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一主题的判例法。这意味着直接从外部零售商购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

作为进口商的消费者:欧盟以外产品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据www.mdr.de报道,图林根州消费者中心消费者法部门负责人Ralf Reichertz指出,在欧盟以外购买产品并将其带入德国市场的最终消费者理论上可以被视为进口商。这意味着如果发生损坏(例如由于产品缺陷),他们可能要承担责任。其法律依据是《产品责任法》第 4 条第 2 款,该法也适用于最终消费者。赖彻茨表示,问题在于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一主题的判例法。这意味着直接从欧盟以外的零售商购买产品并将其投放市场的最终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尽管这不符合消费者建议中心的利益。
这种情况的潜在影响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不确定性,他们可能会因这一规定而对从国外购买产品犹豫不决。特别是,对于电池可能不符合欧盟标准的产品,这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不购买此类产品。这反过来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特别是在线交易和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商品进口。
因此,消费者必须仔细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欧盟标准,并且在从国外订购配备电池的设备时要特别小心。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决定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责任索赔的风险。该案例凸显了消费者法的重要性,并展示了其对市场和消费者的潜在影响。
请阅读 www.mdr.de 上的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