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警告:剩余债务保险昂贵且不必要!
了解为什么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剩余债务保险以及有哪些替代方案 - 新法规将从 2025 年起适用。
专家警告:剩余债务保险昂贵且不必要!
2025年1月2日起,剩余债务保险新规将生效。这些保险通常与信贷协议结合使用,并在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失业时保护分期付款。然而,专家们对这些政策的成本和有效性提出了警告,并建议不要取消它们。消费者保护协会被保险人协会 (BdV) 将剩余债务保险描述为“定价过高”,并指出它通常只提供不完整的保险保护。此外,高昂的费用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很少赔付。
2025 年 1 月起的变更是《保险合同法》(VVG) 第 7a 条第 5 款的一部分,其中规定剩余债务保险合同只能在贷款协议签署一周后签订。许多消费者利用这些保险单是因为他们认为在紧急情况下他们的贷款分期付款将受到保护。然而,实际上存在经常没有明确传达的重大风险。消费者在经纪时往往要面对高压和佣金,这导致经纪人缺乏专业知识,因为经纪人通常不是保险专家。
对剩余债务保险的批评
消费者咨询中心不仅强调这些保单成本高昂,还批评合同条款中频繁出现的除外条款和等待期条款。此外,借款人通常必须支付比贷款协议规定的更高的实际年利率。提供这些政策的行业范围从银行和储蓄银行到在线信贷门户。在许多情况下,所提供的剩余债务保险并不是最佳选择。
相反,消费者咨询中心和 BdV 推荐替代方案,例如基于需求的定期人寿保险或职业伤残保险。这些选择通常为广泛的融资提供更好的保护,并更好地融入员工现有的法律保护。
终止和撤销
已经购买剩余债务保险的消费者应该知道,终止通常是可能的。但是,必须遵守合同期限。剩余债务保险的终止或撤销应独立于贷款协议处理。您可以选择在合同完成后 14 天内撤销合同;对于具有死亡抚恤金保护的合同,适用 30 天的通知期。对于2018年至2024年底之间签订的旧合同,还需要提及撤销权,该权利从2025年1月2日起不再适用。
终止建议包括通过挂号信进行终止。在许多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获得部分保费返还。为确保没有不必要的保险,消费者应定期审查其现有保单。
税收方面也不应忽视:许多保单可以作为特殊费用进行免税。这也适用于教会税。联邦财政部的税务计算器可为纳税申报表提供支持,并帮助消费者更好地控制其财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