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告破产:保险费要交!
社会法院的一项裁决要求就业中心承担公民福利受益人的私人责任和家庭财产保险费用。
就业中心告破产:保险费要交!
柏林社会法院最近做出的一项开创性裁决引起了轰动。法院裁定就业中心必须承担公民福利受益人的私人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费用。原告曾向就业中心申请报销这些保费,但最初遭到拒绝。社会法院对此案做出了裁决,该案列在档案号 S 109 AS 25036/15 下。
根据信息来自 法国人 原告根据其租赁协议以合法的保险要求证明了其索赔的合理性。法院于2017年7月24日作出最终判决,驳回了就业中心的主张,就业中心拒绝支付这些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未列入法律。但法院认为,保险费应作为住宿费进行监管。
法律纠纷的经过
原告在就业中心登记为受益人,必须证明他已购买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以履行租赁合同义务。在就业中心拒绝他支付费用的申请后,他提出了异议。但遭到拒绝,于是他向社会法院提起诉讼,并由律师代理。
他的律师辩称,此类保险既保护第三方又保护国家。如果没有家庭财产保险,就业中心可能必须在发生损坏时支付损失赔偿金。该律师事务所指出,该保险的保费不包括在社会保障法典II的常规需求范围内,应被视为“特殊需求”。就业中心回复称,租赁协议条款无效,受益人可以违反该条款。
对就业中心决定的批评
社会法院的判决给就业中心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Paritätischer Wohlfahrtsverband 的代表对该机构的立场表示批评,因为这可能导致领取福利的人的财务削减。就业中心的官方声明被视为对受影响公民的风险,他们认为自己因拒绝而被迫陷入法律上不确定的境地。
该裁决表明,在某些条件下,公民福利的接受者也有权支付通常不被考虑在内的费用。保险费现已被视为住宿费用的一部分,这对许多受影响的福利受益人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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