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缴费无基本养老金补充:法院判决引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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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法院决定将自愿缴款期排除在基本养老金之外。 BSG 正在审查即将到来的修订版。

自愿缴费无基本养老金补充:法院判决引兴奋!

巴登-符腾堡州社会法院在一项裁决中裁定,自愿缴费的日历月不能计入基本养老金期限。该判决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作出(参见 L 5 R 1205/23),目前正在向联邦社会法院提出上诉(参见 B 5 R 3/24 R)。对这一决定的分析揭示了对许多希望获得基本养老金补充的养老金领取者的深远影响。

本案原告在自营职业期间自愿缴款312个月,被解雇。尽管缴费期限较长,但他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因为他只缴纳了230个月的强制缴费,而不是规定的396个月。国家社会法院确认,法律要求排除了将自愿缴款期计入基本养老金期的情况,并认为强制缴款期和自愿缴款期之间的不平等待遇在客观上是合理的。最后,参加强制保险的人通常为法定养老保险的资金缴纳更多。

修改程序和可能的后果

联邦社会法院现在将澄清原告是否确实通过自愿缴款为养老保险提供了资金。这场法律纠纷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原告的胜诉还可以使数千名处于类似情况的参保人有权享受基本养老金,追溯期限最长可达四年。

原告还辩称,排除其自愿捐款违反了《基本法》第三条的平等待遇原则。国家社会法院的裁决已经受到批评,尤其是因为它对受影响的养老金领取者提出了生存问题。根据《社会法典》(SGB) 第 6 号第 76g 第 2 款的要求,德国养老保险不承认自愿缴款期为可计入基本养老金期,该条款定义了养老金法规定的可计入期。

法律基础和社会辩论

这种情况引发了人们对养老金制度内部公正和公平的质疑。自2021年1月起,针对工作时间长、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养老金领取者实行基本养老金补充,立法机关希望确保老年强制保险的人能够获得与其一生表现相对应的养老金。排除自愿保险期被认为是客观合理​​的,但引发了对此类缴款的适当处理的讨论。

联邦社会法院第五参议院尚未安排听证会日期,这增加了许多受影响者的不确定性。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BSG 的裁决对于澄清排除自愿退休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宪法以及它对德国许多养老金领取者产生的后果至关重要。

有关该案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下文章 gegen-hartz.deRentenbescheid24.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