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债务保险新规:消费者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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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起剩余债务保险新规:保护消费者免受过高成本和压力。

剩余债务保险新规:消费者小心!

2025年1月2日起,剩余债务保险新规将生效,这将影响不少消费者。此类保险合同只能在贷款协议签订一周后签订。该措施旨在防止消费者在贷款时被迫同意剩余债务保险。据报道,这一变化是《保险合同法》(VVG)第7a条第5款的一部分,规定在此期间投保人不得在贷款协议之前做出合同声明 在法兰克尼亚

联邦消费者保护部长斯特菲·莱姆克指出,剩余债务保险通常与贷款协议一起提供,这常常让消费者感到惊讶。市场研究证实了这一点,该研究揭示了此类保险分销方面的重大缺陷。许多借款人表示,他们的印象是,如果没有剩余债务保险,他们将无法获得任何贷款。

剩余债务保险的关键方面

美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 的一项研究显示,超过 6% 的神秘顾客感到有压力购买剩余债务保险。被保险人协会 (BdV) 一般建议不要购买剩余债务保险,并将其归类为价格过高且保险范围不完整。消费者通常已经拥有在失业或丧失行为能力时生效的法定保护。

专家认为定期人寿保险和职业伤残保险等替代保险更有用。这些还为确保大额融资提供了基于需求的解决方案。对剩余债务保险的需求仍然很高,特别是在为分期贷款、汽车贷款和购买设备或家具融资时。

关于终止的重要规定

已经购买剩余债务保险的消费者应了解终止的选择。这通常是可能的,但必须遵守截止日期和单独的终止点。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可以撤销;就死亡保险而言,期限为 30 天。对于 2018 年至 2024 年底之间签订的合同,需要新的取消政策。从 2025 年起,将不再需要此要求。

建议通过挂号信发送取消或撤销申请,以确保申请正确送达。如果撤销,保险公司必须偿还收到撤销后期间的保费,前提是保单持有人已被适当告知其撤销权。

在购买新的剩余债务保险之前,消费者应该仔细检查他们现有的保单,因为其中许多保单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承保范围。消费者咨询中心还建议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获取全面的信息,以避免出现不愉快的意外。有关剩余债务保险缺点的更多信息可以在网站上找到 消费者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