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办公室必须支付 25,445 欧元的无担保住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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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没有资产,社会福利办公室必须根据 SGB XII 承担未承保的住房费用。目前的判断揭示了重要的方面。

社会福利办公室必须支付 25,445 欧元的无担保住房费用!

巴登-符腾堡州社会法院目前的一项裁决对于社会福利办公室承担未涵盖的家庭费用具有重要影响。大声 对阵哈茨 如果订单申请可信且申请人没有资产,社会福利提供者有义务承担住房费用。在一个具体案件中,法院裁定社会福利办公室必须支付 25,445 欧元的家庭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并未完全由收入和护理保险福利支付。

除了财务方面之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申请人没有可用资产,并且目前尚未就之前的交通事故提出索赔。这些情况意味着社会福利办公室不能拒绝费用,即使根据 SGB XII 第 103 条理论上可以向第三方求助,但障碍很高。

紧迫性和法律框架

房屋提供者宣布的付款和驱逐行动进一步强化了该决定的紧迫性。法院裁定,一旦申请人没有资产,社会福利办公室就必须承担未涵盖的和持续的家庭费用。这也适用于必须承担融入援助费用的严重残疾儿童;不得无理拒绝有意义的社会援助。

在另一种情况下 社会权利胜利 确定原告有权支付其已故姐姐在养老院的住院住宿费用。该决定是基于对亚琛社会法院先前裁决的上诉,该法院没有承认原告需要帮助。

回收和法律状况

在具体案件中,原告要求支付2018年7月1日至V.C女士死亡期间发生的住院住宿费用约27,000欧元。被告此前因无法证明资产而拒绝了疗养院津贴的申请。但由于提款造成经济损失,死者的财务状况尚不清楚。

被认定为法定继承人的原告辩称,不应基于假设而拒绝生活福利。判决最终证明了她的正确性,撤销了2018年10月30日的决定,并责令被告支付未涵盖的住房费用。这一决定表明,申请人能够清楚、全面地解释他们对帮助的需求,以便能够执行法律索赔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