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勒苏益格交通闹剧:黄灯事故谁负责?
石勒苏益格高等地区法院的一项裁决澄清了在红绿灯处发生踏板车事故的责任。交通灯亮黄灯谁负责?
石勒苏益格交通闹剧:黄灯事故谁负责?
石勒苏益格最近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引发了交通事故责任分配问题的澄清。在红绿灯路口,当红绿灯为黄色时,一名踏板车骑手与一名汽车司机发生碰撞。大声 博肯报纸 当信号灯变黄时,驾驶员通常必须能够在交通灯处停车。否则,他可以进入交叉路口区域,除非他可能危及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在这个具体案例中,摩托车司机在有通行权的道路上以 70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十字路口前约20米处有一个行人红绿灯,可以要求绿灯。摩托车司机在黄灯亮着的情况下通过了红绿灯,同时一名司机在路口等待绿灯。随后发生的碰撞导致踏板车司机受重伤。
法律问题和决定
事故发生后,受影响的摩托车司机向司机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和痛苦。然而,她拒绝支付全额费用,并指出摩托车司机负有部分责任。石勒苏益格高等地区法院 (OLG) 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的判决(文件号 7 U 10/25)中裁定,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明确表示,等待黄灯对于踏板车司机来说可能是危险的。另据解释,该摩托车司机在黄灯第一阶段没有强制紧急制动的义务,因此可以在黄灯下继续行驶。该决定是基于以下评估:等待的司机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并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黄光与安全行为的影响
石勒苏益格高等地区法院的判决为侵犯路权和交通灯交叉口的责任分配提供了重要指示。参考联邦法院既定的判例法,考虑因果关系至关重要。需要强调的是,不遵守通行权构成侵犯通行权者唯一责任的初步证据。
综上所述,司机的保险公司现在必须支付全额赔偿。无论行人交通信号灯是否有黄灯违规,这种情况都会发生,这对十字路口区域没有直接影响 dejure.org 报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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